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琼办发〔2019〕104号)和《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琼人才办通〔2019〕13号)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初审、我局审核、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认定苏为祥、吴晓薇、胡雯娟、惠军、李高峰、杨守军6名同志为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有效期5年,期满后须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认定。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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