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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4-1926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02-08 09:43
  • 标       题: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计划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2-08 09:4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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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做好封关运作准备、建设高水平自贸港的关键之年。省金融监管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金融业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两个“1、3、4、8”工作思路,加快政策落地见效,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抓党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一是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中心工作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找准发力点,通过中心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二是明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好局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局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本领。三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二)补短板。一是银行业方面,加强与银保监会的汇报沟通,继续协调中国银保监会支持浙商、恒丰银行设立海南分行;推动渣打银行、东亚银行等在海南设立分行;推动研究韩亚银行在海南设立数字银行、海南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可行性。二是保险业方面,推进省财金集团参与安心财险增资扩股并迁址海南的进程;与安盛天平等外资保险公司对接,推动其考虑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三是非银金融机构方面,推动匈牙利储蓄银行、OPPO、VIVO等公司在海南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进程;与中诚宝捷货币经纪公司对接,推动其考虑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四是深化海南农信改革实施方案》获批后,省金融监管局将推动省政府尽快建立筹建工作小组,切实做好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

(三)促发展。一是持续推进QFLP、QDLP试点企业管理人登记与产品备案等事宜。修订完善现有政策并尽快出台QDLP试点暂行办法(2.0版);借助QFLP的政策优势,加大外资招商力度;根据试点工作评估情况,以及额度使用情况,适时开放QDLP试点申请窗口二是持续实施“万泉河金融畅通工程”,会同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做好中期评估的准备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尖峰岭”专项行动计划,建立30家左右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省级深挖重点企业,并落实市县属地责任,2023年重点推动上市的2-3家企业,精准培育辅导;加强上市公司培育和纾困解难工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四是继续推动非居民参与交易场所交易和资金结算便利化,指导国际能源、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场所结合具体品种和应用场景提出非居民业务申请,并争取外汇监管等部门支持,探索扩大非居民交易规模。

(四)推创新。一是推进住房租赁和公募REITs、旅游资产证券化、科技金融、涉海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金融产品和金融业态创新发展,通过企业债券、绿色债券、境外债券等多途径筹措资金,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二是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创新,聚焦环境、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提升保险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水平。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三是大力集聚全球头部资产管理机构,探索推进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等落地,持续释放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跨境资金流动亮点政策红利。

)保封关。一是强化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资金账户“电子围网”构建等工作。二是做好风险压力测试为契机大力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三推动探索制定跨岛、跨境资金的流动监测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后资金跨岛、跨境流动的监管规则。

)活要素。一是持续推动海南国际清算所经营团队组建和增资扩股,加快打造成为我国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集中统一的交易和清结算平台。二是完成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增资扩股和挂牌,努力建成全球第一家以知识产权为主要标的的专业化交易所,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三是稳步推进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业运营各项工作,研究探索国内国际碳市场双向连接的功能。

)强人才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做好优秀干部的培养选拔,持续提升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与省委编办沟通,积极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同时探索金融联合监管模式,促进省金融监管局与“一行两局”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行业人才建设,印发并落实《海南省金融人才建设三年(2023-2025)行动计划》,激励引导各市县及园区做好“引才、育才、留才”工作,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持续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为优质人才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空间。

(八)控风险。一是紧盯重点风险,扎实做好风险防范与处置的基础工作,推动高风险金融机构清零、建立省级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方式,争取面上的风险化解取得新成效。二是督促指导各市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应对和处置。三是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地方金融》条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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