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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公示公告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0-8867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07-04 11:04
  • 标       题: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7-04 11:0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为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建设,落实“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金融监管二处副处长1

自贸金融发展(研究室)副处长1

自贸金融发展处(研究室)四级调研员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作风端正、身体健康

2.副处长应为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任职满3年以上,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科级干部或相当层级职级人员应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17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具有5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金融监管工作经验;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调查研究能力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岗位要求

1.金融监管二处副处长

熟悉资本市场交易场所建设与发展,开展对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处置相关金融风险事件等

2.自贸金融发展处(研究室)副处长

熟悉金融业改革发展政策与金融监管工作研究提出海南自贸港金融建设的政策建议,推进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研究分析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全省金融运行情况等。

3.自贸金融发展处(研究室)四级调研员

熟悉金融业改革发展政策与金融监管工作研究提出海南自贸港金融建设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省金融运行情况等。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

(四)具有下列情况情形之一,不予以录取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jrj.hainan.gov.cn)的“公示公告”栏目发布选调公告并接受报名。本人可自愿报名,按填报要求将个人材料直接发送至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资格审查通过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局负责面试,并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于提拔任职的,由考察组到所在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根据考察情况一并研究录用和任职。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202076日起至2020716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邮箱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

()报名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曾公开发表的文章、研究报告等材料

()联系人:徐颖贞崔湘青

咨询电话:(0898)6534195065335620

          18189899237    15120847781

传真电话:0898-65250715  

电子邮箱:jrjzhc@126.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

邮编:570204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

                               202072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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