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金办〔2016〕44号)的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琼财金〔2023〕915号)已正式印发,根据相关要求,对《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金办〔2016〕4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示。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